检验医学 ›› 2022, Vol. 37 ›› Issue (2): 183-187.DOI: 10.3969/j.issn.1673-8640.2022.02.018
LIN Feiran, OU Yuanzhu(), LIU Wenbin, YU Xiaoxuan, GE Danhong, ZHAO Ran
摘要:
目的 探讨不同品牌校准品和基质对碱性磷酸酶(ALP)检测结果可比性的影响,为进一步开展血清ALP检测标准化和检测结果互认提供参考。方法 选用临床实验室常用的2种校准品(AU校准品、C.f.a.s.校准品)和ALP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简称标准物质)分别于AU58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简称AU5800)和cobas c50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简称c501)上对ALP项目进行校准。检测收集的25例新鲜临床血清样本和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常规化学室间质量评价5个浓度水平样本,各测定2次。以标准物质校准后的检测值为参比系统,计算2种校准品与标准物质校准后的检测值的相对偏移和相关性。以c501检测值为参比系统,计算采用同一校准品校准后,2台仪器检测值的相对偏移和相关性。结果 以标准物质校准后的检测值为参比系统,两两系统的偏移绝对值均<10%,c501呈负偏移,AU5800呈正偏移,室间质量评价样本与临床样本的偏移均无明显差异。以c501检测值为参比系统,使用标准物质校准后,系统间临床血清样本测定值差异缩小;使用非系统配套校准品校准后,系统间差异增大。室间质量评价样本与临床血清样本呈现了相反的结果。结论 使用具有溯源性和互换性的标准物质有利于各检测系统和实验室间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使用非系统配套校准品会增加各系统间差异,无法互通。此外,具有基质效应的室间质量评价样本并不能完全展示各系统的真实检测结果。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