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医学 ›› 1999, Vol. 14 ›› Issue (3): 18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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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全血和血清标本的保存方法

周育洋; 倪正华; 刘美华   

  1. 泗阳县人民医院; 泗阳县中心血站
  • 出版日期:1999-09-10 发布日期:2015-11-21

  • Online:1999-09-10 Published:2015-11-21

摘要: 国务院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血站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血液检验(复检)的全血标本的保存期应当在全血有效期内;血清保存期应在全血有效期满后半年”。按此规定,若采用原始采血试管或采血袋留有的小塑料管尾巴保存,既占用大量的冷藏空

关键词: 保存方法, 采血袋, 采血试管, 血站管理办法, 有效期满, 血液检验, 透明胶带, 记号笔, 反应板, 献血员